2008年3月24日,由自治区工商联组织的“企业软件正版化会议”在乌鲁木齐市昆仑宾馆召开。会议传达了自治区工商联下发的《关于推行自治区大中型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着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根据新软正办【2007】3号文件精神,自治区工商联拟定了此次《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目标是以大型民营企业为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我区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提高民营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从而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抵制盗版软件、使用正版软件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民族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公司派专员代表阿尔曼实业有限公司参加了这次会议。
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各企业需于2008年3月26日前成立本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工作情况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自治区工商联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全面开展此项工作。公司已经于3月21日成立了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现已完成本公司的自查工作,自查情况正在整理当中,将于5月30日前上报自治区工商联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阿尔曼实业有限公司成为本次《实施方案》的首批试点企业。其它试点企业名单如下:华凌集团、美克集团、广汇集团、友好集团、宏景集团、溢达纺织集团、恒昌集团、特变电工、天才集团、三宝集团、百商集团、华源集团、野马经贸公司、亚中机电股份公司。